西安网讯(记者 解菲)即日起至2022年3月31日,西安市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申报缴费可通过“陕西养老保险”APP办理,掌上办、自主选,先申报、后缴费,7×24小时办理,帮您足不出户随时随地缴养老。
缴费申报标准
按照2020年度陕西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6053元,个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上限标准为18159元,下限标准3632元,缴费比例为20%,标准如下:
第一步:注册登录
扫码下载“陕西养老保险"APP,实名注册登录。
第二步:参保登记(已参保人员直接进行缴费申报)
通过“业务办理->我要参保"根据页面提示进行参保登记。注意:参保日期最早只能选择2021年1月1日。
第三步:缴费申报
点击“业务办理->我要缴费"进入灵活就业人员缴费申报界面。
第四步:缴费支付
通过“业务办理-->我要缴费"根据缴费银行卡选择银联卡或信用卡支付。
一般情况下,灵活就业人员缴费申报1个小时后,税务部门可完成数据同步,并通过96262向预留手机号码发送短信提醒。灵活就业人员收到短信后,即可登录陕西养老保险APP进行缴费。
缴费渠道
灵活就业人员完成缴费申报后,可通过陕西养老保险APP进行缴费,也可选择通过“陕西税务"微信公众号、云闪付APP、“社保云缴费"微信小程序、“陕西社保缴费”支付宝小程序,参保地办税服务厅,各开办缴费业务商业银行(工行、建行、光大、邮储、信合)柜面及线上渠道进行缴费。
温馨提示
陕西养老保险APP只能自主申报缴纳2021全年或补缴2020全年的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费。
缴纳部分月份的灵活就业人员请携带身份证前往参保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在完成缴费申报后,可以通过陕西养老保险APP进行缴费。
如需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费缴纳纸质税票证明,请咨询参保关系所在地税务部门。
本月养老金发放有变化!
1.为保障西安企业离退休人员冬季取暖,本月按标准一次性发放的冬季取暖费,与11月养老金一起发放;
2.为配合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信息系统建设工作,确保我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不受影响,本月的养老金已从11月12日起开始发放。自2021年12月起,发放日期仍恢复为以前的发放时间。
编辑:杨婧子
来源:西安网
今年11月初,桥西公安分局食药大队在工作中发现,有人利用微信从外地大量购买假冒名牌酒水,并在多家烟酒店进行销售,牟取高额利润。发现线索后,该局食药大队联合南长派出所立即开展综合研判,成功将犯罪嫌疑人陈某、彭某某抓获,并查封库房一处,查扣假冒各类名酒共计840余瓶,涉案价值30余万元。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陈某、彭某某对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彭某某已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印发《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八、关于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犯罪案件中尚未销售或者部分销售情形的定罪量刑问题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的规定,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未遂)定罪处罚:
(一)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二)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部分销售,已销售金额不满五万元,但与尚未销售的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货值金额合计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分别达到十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五万元、二十五万元以上的,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的各法定刑幅度定罪处罚。
销售金额和未销售货值金额分别达到不同的法定刑幅度或者均达到同一法定刑幅度的,在处罚较重的法定刑或者同一法定刑幅度内酌情从重处罚。
九、关于销售他人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犯罪案件中尚未销售或者部分销售情形的定罪问题
销售他人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一十五条的规定,以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未遂)定罪处罚:
(一)尚未销售他人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数量在六万件以上的;
(二)尚未销售他人伪造、擅自制造的两种以上注册商标标识数量在三万件以上的;
(三)部分销售他人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已销售标识数量不满二万件,但与尚未销售标识数量合计在六万件以上的;
(四)部分销售他人伪造、擅自制造的两种以上注册商标标识,已销售标识数量不满一万件,但与尚未销售标识数量合计在三万件以上的。
来源 | 石家庄日报客户端记者 | 刘琛敏编辑 | 崔心艺审核 | 姚 广
来源:九派新闻